文號 | 宜政發(fā)〔2019〕146號 |
制發(fā)機關 | 宜興市人民政府 |
成文日期 | 2019-12-18 |
文件類別 | 批復 |
文件狀態(tài) | 正在實行 |
高塍鎮(zhèn)人民政府:
你鎮(zhèn)《關于高塍鎮(zhèn)部分地名命名的請示》已收悉。根據國務院《地名管理條例》《江蘇省地名管理條例》《無錫市地名管理條例》和《宜興市地名管理實施辦法》,按照符合歷史、照顧習慣、體現規(guī)劃、易找好記的原則,經實地調查和審核,同意將東至高遙大河支流,南至高遙大河,西至賽特大道,北至塍洲路、泉溪環(huán)保車間、鵬鷂大廈的環(huán)保設備生產中心,命名為陽光環(huán)保智造中心。
希你處接到批復后,認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傳,并協調相關單位按照《地名 標志》國家標準(GB17733—2008)制作安裝地名標志牌。
宜興市人民政府
2019年9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