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第04期
市政府關于同意陽光環(huán)保智造中心命名的批復
來源:市司法局       時間:2019-12-18 10:51:51   [        ]     
文號 宜政發(fā)〔2019〕146號
制發(fā)機關 宜興市人民政府
成文日期 2019-12-18
文件類別 批復
文件狀態(tài) 正在實行

高塍鎮(zhèn)人民政府:

你鎮(zhèn)《關于高塍鎮(zhèn)部分地名命名的請示》已收悉。根據國務院《地名管理條例》《江蘇省地名管理條例》《無錫市地名管理條例》和《宜興市地名管理實施辦法》,按照符合歷史、照顧習慣、體現規(guī)劃、易找好記的原則,經實地調查和審核,同意將東至高遙大河支流,南至高遙大河,西至賽特大道,北至塍洲路、泉溪環(huán)保車間、鵬鷂大廈的環(huán)保設備生產中心,命名為陽光環(huán)保智造中心。

希你處接到批復后,認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傳,并協調相關單位按照《地名 標志》國家標準(GB17733—2008)制作安裝地名標志牌。

宜興市人民政府

2019年9月4日